移民台灣優點及投資移民介紹
全民健康保險
台灣政府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全民納保,可就患病或意外等事故獲得平等及優質的醫療服務台灣的全民健保自開辦18年以來,一直深受國際認同,2012年更獲美國有線電視新聞(CNN)專題報導台灣的醫療制度,也有其他國際期刊以台灣健保經驗作借鏡,充分肯定了台灣的健保成就。台灣的醫療體系連續數年入選全球最佳醫療體系的頭三甲位置,移民台灣,讓您和摯愛的家人也可享受冠絕全亞洲的醫療保障。
文化融洽
台灣富有濃厚的中華文化色彩,同時受到歐美及日本文化的深遠影響,使台灣與香港同樣呈現多元並立、兼容並蓄的文化面貌。而台灣主要語言為國語,與內地普通話相近;書寫字體為繁體字,與港澳地區一樣,可見台灣與港澳文化同根同源、文化相融。
低消費優質生活
根據台灣行政院主計處依循 OECD 2013年國民幸福指數統計,台灣排名第 19 位,較亞洲地區的日本和韓國高。從11 項統計領域,台灣在「居住條件」、「工作與收入」及「所得與財富」皆在前10名。整體而言,台灣的生活條件已屬優質,但消費水平卻較港澳為低。根據外國網站Expatistan 2014 年世界各地物價指數統計,相比亞洲地區的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等,台灣物價較低,排行第 136 位。
台灣投資移民簽證
(適合港澳人士申請)
由 2008 年 8 月 1 日開始,台灣正式實施「入出國及移民法」,持有特區護照之港澳居民只需在台灣投資新台幣 600 萬開設公司,約相等港幣150 萬,即可取得台灣居留證。居住滿 1 年,即可申請戶籍和護照,並享有全球 161 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
申請條件
- 申請人須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
- 投資新台幣 600 萬(約港幣150 萬)在台灣開設公司
- 在台保證人
- 無犯罪紀錄
- 通過體檢
居住要求
- 獲得居留證後,須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
- 連續居留滿1 年,1 年內只可出境30日或
- 連續居留滿2 年,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270日以上
- 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183日以上
可攜帶家庭成員
- 配偶
- 20歲以下未婚子女
- 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為港澳永久居民
申請程序
- 初步評估及簽訂協議
- 處理開設公司及客戶文件
- 到台開設銀行戶口及體檢
- 匯款及進行投審會驗資
- 設立公司登記
- 取得居留證
- 滿足居住要求後,申請定居證
項目特色
- 申請時間短
- 港澳居民最快僅需要 1 年的時間,便可在取得定居身分及台灣戶籍
- 台灣護照可享有全球 158 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而美國於 2012 年 10 月 2 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VWP),台灣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赴美觀光或商務達 90 天。
- 投資金額小
- 頂級醫療系統、消費水平低、華人文化
投資要求
在台灣投資新台幣 600 萬(約港幣 160萬)開設公司,即取得台灣居留身分。與澳洲、英國及美加等投資移民計劃所需的資金相比,台灣的投資門檻相對較低,亦屬一般中產家庭能負擔的範圍,故此對港澳中產家庭來說有更大的吸引力。
台灣投資移民簽證(適合外僑申請)
申請條件
- 投資新台幣1500萬元或以上創業,並創造5人或以上的就業機會。或
- 投資政府債倦新台幣至少3000萬元滿3年。
申請程序
- 申請人在台灣地區者:應由本人或委託他人、移民業務機構向居留(住)地之移民署服務站申請。
- 申請人在海外地區者:應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由駐外館處核轉移民署辦理。
- 申請人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香港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出申請,核轉移民署辦理。
- 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應向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提出申請,核轉移民署辦理;無分支機構者,應由本人在台灣地區之依親或配偶或其等委託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代向移民署申請。
台灣高級專業人才簽證
申請條件
A. 外國人對台灣有特殊貢獻
- 曾獲部會級以上政府機關獎章。
- 曾獲國際性組織頒授獎章或參加國際性比賽獲得前五名,有助於提升台灣國內相關技術與人才培育。
- 對台灣民主、人權、宗教、教育、文化、藝術、經濟、金融、醫學、體育、及其他領域,具有卓越貢獻。
- 有助於提高台灣國際形象。
- 其他有殊勛於台灣。
B. 外國人為台灣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
在特殊技術或科技機構之科技研發,具有獨到之才能,為國內外少見或在納米及微機電技術、光電技術、資訊及通訊技術、自動化系統整合技術、材料應用技術、高精密感測技術、生物科技、資源開發或能源節約技術及尖端基礎研究等著有成績,而所學確為台灣所極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在管理工作上,具有獨到之才能,為國內外少見或在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有特殊成就,而所學確為台灣所極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在科學、研究、工業、商業及教學等方面具有過人才能,足以對我國經濟、產業、教育或福利發揮實質效用,且現已因其專業技能應聘在台居留。
現任或曾任國外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且現受聘於台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獲有博士學位,曾獲國際學術獎或重要專門著作或於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或科技機構從事科技研發或管理工作四年以上,且現受聘於台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在產業技術上有傑出成就且獲國際認可,其研究開發之產業技術,能實際促進台灣地區產業升級。
曾獲得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世界盃前三名、各洲際運動會第一名;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經其訓練之選手曾獲得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世界盃前五名、各洲際運動會前三名,或具其他特殊賽事績效而有助提昇我國家運動選手競技實力。
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
C. 在文化、藝術、科技、體育、產業等各專業領域,參加國際公認之比賽、競技、評鑑得有首獎者。
項目特色
- 申請時間短:
港澳居民最快僅需要 1 年的時間,便可在取得定居身分及台灣戶籍。台灣護照可享有全球 158 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而美國於 2012 年 10 月 2 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VWP),台灣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赴美觀光或商務達 90 天。 - 投資金額低:
在台灣投資新台幣 600 萬(約港幣 160萬)開設公司,即取得台灣居留身分。與澳洲、英國及美加等投資移民計劃所需的資金相比,台灣的投資門檻相對較低,亦屬一般中產家庭能負擔的範圍,故此對港澳中產家庭來說有更大的吸引力。